“两高”发布司法解释:非法占用耕地建房、建坟等约定无效
极目新闻记者 曹雪娇
5月11日,最高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法过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去年全国规定》(下称《规定》)。
会上,共审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结耕件万行政庭庭长耿宝建介绍,地保近年来,护领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域民余件坚决扛起保护耕地的事案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最高审判责任,法过法院依法惩治各类破坏耕地违法犯罪行为。去年全国
在耕地领域案件审理工作方面,共审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地方各级法院依法审理耕地保护领域刑事、结耕件万民事、地保行政等诉讼案件,加大非诉执行审查工作力度,用好公益诉讼,切实维护土地资源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2020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共审结耕地保护领域行政案件23.98万余件、民事案件39.97万余件、刑事案件45667件,并办结耕地保护领域执行案件14361件。

发布会现场(图源:记者拍摄)
在完善裁判规则体系方面,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非法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筑的处置政策,并制定《关于加强自然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工作的意见》等司法文件,出台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分别明确了破坏不同类型农用地的定罪量刑标准。2025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真贯彻落实黑土地保护法的相关要求,加大对黑土地的保护力度。本次发布的《规定》,就非法占用耕地行政、民事、刑事、执行等相关问题统一规定,细化规则,进一步织密了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违法犯罪行为的法网。
此外,通过发布相关典型案例促进增强耕地保护“人人有责,破坏担责”的法治意识,助推完善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2020年12月,专题发布8件耕地保护典型行政案例,该批案例从依法治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土地复垦主体责任、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违法占地行为行政处罚的追责期限等方面对耕地保护相关法律规范的适用进行了阐释,表明了人民法院对非法占用耕地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立场。2024年1月,发布10件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包括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种案件类型,表明了人民法院统筹协调刑事制裁、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等多种法律责任形式,坚持对农用地进行“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保护的鲜明司法态度。2025年10月,又专题发布了4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破坏耕地犯罪典型案例,彰显了人民法院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坚决依法严惩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犯罪行为、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信心和决心。
(来源:极目新闻)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极目新闻”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24小时报料热线027-86777777。
- ·全球最赚钱航司:阿联酋航空净利54亿美元,尽管受中东战火干扰
- ·武冈:开启农险“双精准”验标 科技赋能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2026-05-09 18:08:41
- ·台州海事全程护航多艘新建船舶顺利吉水
- ·一次从山野到都市的味觉对话——三地联动助力“城步味道”破圈 2026-05-09 18:02:22
- ·天舟十号货运飞船与空间站组合体完成交会对接
- ·“行道树被裹厚布料,天热能‘呼吸’吗?”追踪:厚布料已全部清理干净
- ·海丝泉州文化会客厅在鲤城区启用
- ·青税话初心 聚力共成长——武冈市税务局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 2026-05-09 17:59:29
- ·本周气温连续30℃+!这天或达37℃!要入夏啦?注意干热风→
- ·工作时晕倒抢救,“孕妇泰国坠崖案”当事人王暖暖回应:住院检查中,未与公司正式沟通
- ·“债王”最新警告:年内降息无望 现金黄金为王
- ·全景呈现中国改进提升营商环境显著成效
- ·办公学习平板盘点:从网课到移动办公都能覆盖
- ·东山珊瑚群有了“新居民”
- ·纽交所计划在华尔街开设私人会员制俱乐部
- ·西安市未央区:“五策并施”护航项目落地
- ·货车安全行车指南:运输再忙,这些安全提示不能忘!
- ·38岁身家过亿老总家中遇害,“凶宅”事发16年后终于卖出:5人出价113次,最终以68.2万元成交;介绍醒目标注“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
- ·坐着“澜沧号”,看中老铁路沿线的风景与繁荣
- ·一季度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2.3%
- ·追梦人|在“三江两极”当警察的年轻人
- ·邵阳农商银行:机关下沉凝合力 联动攻坚促营销 2026-05-09 18:04:34
- ·国防部:中泰将举行“突击-2026”陆军联训
- ·苏姿丰确认将出席在上海举办的AMD AI开发者日
- ·加速渗透!宠物AI手机交付订单达数万台 距离真正“人宠互通”还有多远
- ·银发群体的文旅“补位”
